會計乙級-考試資訊
100年度第3梯次報名日期
報名方式
通訊報名:個別報名請報檢人詳細填寫報名書表並檢附資格證件影本,於劃撥報名費用後,檢附收據正本,連同報名資格證件一起寄出。
考試日期
100/11/13(日)
會計乙級考試簡章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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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計乙級證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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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科目 |
1.學科:本檢定規範乙、丙各級所需相關會計事務之基本知識及技能為範圍。 (一) 各單元(工作項目)之命題,宜適度分佈,題意清晰,答案應具體。 (二) 選擇題80題(四選一,每題1.25分,答錯不倒扣), 測試時間100分鐘,採電腦閱卷。 (三) 命題時,作答需用之帳簿、表單(如傳票、日記簿、分類帳、試算表、財務報表等) 一律事先繪製於答案紙上(可適度縮小、簡化),並一次發給全部試題、試卷(不分段分題測驗)。 (四) 各大題各為獨立命題,不相連貫,命題方式如下: 上述丙級之術科命題範圍。 編製複式傳票(三分法或四分法)約五個交易。 若干筆交易記入特種日記簿(未設專欄)並過帳。 若干筆交易記入專欄式特種日記簿,並過帳(含明細帳)。 編製報表(如合夥分次還本之資本清算表、存貨明細表、公司盈餘分配表、股東權益變動表、銀行往來調節表、現金流量表等。) (五)乙級之學科及術科均以60分為及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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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注意事項 |
術科評審注意事項:(一)字跡潦草致難以辨認者,不予計分。 (二)錯誤之更正應以劃線更正法為原則,為計分方便及公正、客觀起見,不採用「分錄更正法」。 (三)加減線,終結或平衡線、註銷線、$符號、分位點、小數點等未符合記帳規則者,不予計分。 術科測驗時,受檢考生應遵守事項:(一)測驗開始前、得將計算工具(如算盤、計算機、尺等)置於桌面。 (二)除書寫及計算工具外,不得攜入任何帳簿、表單及紙張等。
(三)測驗開始及結束,悉依鈴聲為準,開始前不得翻閱試題紙,結束後立即放下紙筆並翻轉試卷,雙手置於膝上等候收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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